2025
02.20
全体本科毕业生: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方位培养高校毕业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等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的要求,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将开展2025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申请、评选工作,具体办法如下:一、评选标准根据《上海电力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上电学〔2023〕9号文)规定,详见《上海电力大学学生手册》(2023版)第102页。二、评选流程1.2月20日至3月2日,学生需登录本科就业信息网填写申报材料(流程见附件2),主要事迹要求600-700字(事迹以第一人称填写)。2.3月3日至3月17日,学院将根据学生申报材料,组织院内评审并将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3.3月25日前,二级学院在本科就业信息网审核学生申报材料(流程见附件3),将《“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见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