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电力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的通知》(https://yjsc.shiep.edu.cn/1c/8b/c951a269451/page.htm),结合我部实际情况,现将我部2025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过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贯穿研究生教育全过程,立足培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接班人。
2.师德师风高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尽职尽责;有仁爱之心,以德育人,以文化人。
3.业务素质精湛。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执着的学术追求;秉承先进教育理念,创新教学模式,丰富教学手段;不断提升指导能力,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指导之间的平衡,助力研究生成长成才。
4.培养经费充足。开展研究生培养工作,需要有科研项目和研究培养经费作为支撑,为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提供有利条件,助力研究生的学习和成长。
二、博士研究生导师申报条件
1.电气工程一级学科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聘任条件按《上海电力大学电气工程学部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pdf》(见附件1)第二章第七条执行。
2.电气工程领域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聘任条件按《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实施办法》(见附件2)第二章第八条、第九条执行。
三、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评审流程
1.个人申请
申请人向人事关系所在(或依托学科所在)二级学部或二级学院提交《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3)、汇总表(附件4或附件5)、公示表(附件6)以及相应的成果证明材料。
2.申请资格与条件审核
1)人事关系所在二级学部或者二级学院党组织对申请人思想政治素质及立德树人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在申请表中做出书面评价,校内双肩挑人员由学科所在学院党组织进行考察。
2)相近学科所在二级学部或者二级学院审核本部门博士生导师申请材料并排序推荐。将所获推荐申请人的纸质版申请表以及科研成果及证明材料、以及排序汇总表(见附件7、附件8)签字盖章后提交给电气工程学部办公室。
3.电气工程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到会委员达到全体委员2/3以上时表决结果有效,同意票数达到应到委员1/2以上为通过。经过3个工作日公示(公示表格见附件6)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四、时间安排与材料提交
1.2025年12月2日前,申请人向人事关系所在(或依托学科所在)二级学部或二级学院提交申请表以及科研成果及证明材料。
2.2025年12月5日前,相近学科所在二级学部或二级学院将所获推荐申请人的纸质版申请表以及科研成果及证明材料、以及排序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提交给电气工程学部办公室。
3.2025年12月12日前,电气工程学部召开会议,审议、表决拟聘任名单,进行公示。向研究生院提交审议通过的申请表、汇总表和成果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1.成果证明材料包含①论文首页②国家/国际标准③科技成果奖项④科研项目截图⑤科研项目在账可用经费截图⑥成果(知识产权)转化等。
2.科研项目成果在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之前需经科研系统复核并盖章。
3.在研经费以财务系统在账可用经费为准(纵向项目可放宽至立项未到账金额,但需清晰标注)。
4.申请表中所涉及到“近五年”的时间起点为2020年10月31日,所有成果与经费材料的具体截止日期,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时间为准。材料一经提交至研究生院,即视为最终版本,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充或更换。
5.本次申请,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需按领域申报,且仅限一个领域。所有申请聘任的专业即为最终的招生专业,一经确定,不予调整。
6.各学科应根据自身学科特色制定相应的遴选办法,并结合本通知精神开展遴选工作。申报者需同时满足学校要求和所申报学位点要求。
7.导师遴选工作严格实行回避制度,申报人及其直系亲属不能参与涉及申请人的评议及有关组织领导工作。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项,以学校相关通知和文件为准。
上海电力大学电气工程学部
2025年11月28日
附件1:
上海电力大学电气工程学部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pdf
附件4:2025年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初审合格人员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7:
相近学科所在学部(院)申请电气工程学科学术学位博士生导师人员情况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8:
相近学科所在学部(院)申请能源动力(电气工程)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人员情况推荐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