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我院研究生国际化培养环境,贯彻落实我校高水平地方应用型大学建设,着力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结合学院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读学制内全日制统招非定向研究生。
二、访学要求:
(1)研究生短期出国(境)访学的时间应在3-6个月;
(2)申请人需获得国(境)外导师正式邀请函,接收单位应是国(境)外著名大学或科研机构,国(境)外导师或学科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3)申请人赴国(境)外须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学术交流活动,所开展的研究项目应是电气工程学科领域的前沿课题。
三、申请人条件及申请要求
1.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
(2)申请人须完成研究生课程学习,学习成绩优秀;
(3)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符合出国(境)交流的语言要求;
2.申请材料及程序要求
(1)申请人须提交《上海电力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出国(境)访学资助申请表》(见附件)、家长同意函及资金资助证明、导师确保学生按时回国证明、国(境)外单位正式邀请函及中文翻译件、外语语言能力证明及详细的访学计划等;
(2)获得资助的研究生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出国(境)手续及机票采购手续;
(3)出国(境)时间原则上应为申请当年。
四、资助标准
1.一次往返经济舱国际机票。亚洲地区最高5000元/人,欧美澳非地区最高10000元/人;超额的部分由学生本人承担;
2.研究生短期出国(境)访学生活津贴每月5000元,访问时间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照天数核算后发放津贴(该津贴包括医疗保险,申请人须自行购买,否则不予派出)。资助总额不超过4万元;
3. 所有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
五、访学成果要求
研究生访学结束后,应提交如下材料:
1. 访学总结报告:不少于3000字,出国访学者的书面总结报告应与访学计划一致,如发现抄袭或者随意粘贴网上资料则取消资助资格;
2. 国(境)外导师签字的研究生访学期间表现评价函;
3.照片5张以上:必须和资助内容有关,照片须能充分反映出国学习收获,本人个人照和集体照均可;
4. 护照首页、签证页及出入境记录页复印件;
5. 报销材料:
(1)电子客票行程单;
(2)登机牌(必须保留,不能丢失,否则自行负担机票费用)。
6. 其他申请人出国(境)学习相关报销票据。
不按期提交上述规定材料者,须向学院退还全部资助费用。
六、申请及评审
1.申请时间:申请人应在2019年7月10日下午5:00前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学院办公室尹老师(致远楼910)。
2.评审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择优录选,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3.未尽事宜,以学院解释为准。
电气工程学院
2019年7月3日
附件:上海电力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出国(境)访学资助申请表.doc
拟:尹老师
审:林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