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科研分评价标准 2015

发布时间:2016-09-05浏览次数:1349

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科研分评价标准

(自2015级研究生开始实施)

一、发表论文(单位:分/篇)

1、全国性学术会议、一般期刊                ——1分,且本类封顶1

2、国际学术会议                            ——2分,且本类封顶2

3、中文核心期刊、学院指定的I、II类会议      ——4分,且本类封顶8

4、一般EI收录(期刊论文),有录用证明       ——12分,且本类封顶24

5、一般SCI收录(期刊论文)+电力系统自动化、电工技术学报,有录用证明 ——25

6、指定SCI期刊(高原高峰认定)+中国电机工程学报,有录用证明         ——40

7、本学科顶级期刊(高原高峰认定),有录用证明                         ——60

 

原则上学生为第一作者;当导师为第一作者时,学生必须是第二作者;其他排名在第二及以后均不计分。同一篇文章,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资格条件:

1)申请三等奖及以上的,成果中至少有一篇中文核心期刊(学院指定目录内)及以上论文。

2)申请一等奖的,成果中至少有一篇EISCI检索的期刊论文。

 

二、专利

1、拥有专利证书(单位:分)(学校产权)

序号

专利类型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第四作者

1

拥有发明专利证书

12

6

4

2

2

拥有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3

2

1

0

3

拥有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3

2

1

0

2、申请专利,以拥有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为准(单位:分)

序号

专利类型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第四作者

1

申请发明专利

3

2

1

0

2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1

0

0

0

3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1

0

0

0

同一项专利,申请与授权只计最高分,不能重复计分。

 

三、学术竞赛获奖

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获奖。表中一等奖为设置的最高奖,若遇设置有特等奖情况,则奖励级别从最高奖往下顺延。

1、经认定的国际性比赛或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单位:分)

序号

获奖等级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第四作者

第五作者

1

一等奖(60)

20

16

12

8

4

2

二等奖(40)

16

12

8

4

0

3

三等级(11)

6

4

1

0

0

2、省级比赛奖项地方赛区奖项(单位:分)

序号

获奖等级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第四作者

第五作者

1

一等奖(20)

10

6

3

1

0

2

二等奖(11)

6

4

1

0

0

3

三等级(3)

2

1

0

0

0

以团体形式参赛,最多取项目参与获奖人的前五名有效。

 

四、科研成果获奖

通常是学校科研团队以已完成的科研项目为核心,以单位名义向对应主管评奖机构提出申请,需要一定的周期。以省部级奖励为例(单位:分):

序号

获奖等级

获奖人顺序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

一等奖

60

56

52

48

44

40

36

32

28

24

20

16

12

8

4

2

二等奖

30

27

24

21

18

15

12

9

6

3

2

1

 

 

 

3

三等级

20

18

16

14

12

10

8

6

4

2

1